洛江基地(一期)装载机(中轴距、斗容量2.5~3.0立方、荷载5吨)采购邀请招标文件

发布时间:2018-07-25 来源:原创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洛江基地(一期)装载机(中轴距、斗容量2.5~3.0立方、荷载5吨)采购项目;

    2、招标项目采购人:泉州市建筑产业化有限责任公司;

    3、采购内容及标准:装载机一辆(中轴距、斗容量2.5~3.0立方、荷载5吨; 符合国标标准,整机配置、标准臂、标准斗、空调、国Ⅲ及以上排放标准、加强型  驱动桥);

    4、交货地点:洛江区万虹路64号;

    5、交货时间:中标合同签订之日起7日历天内;

    6、采购方式:邀请招标

    二、服务范围和内容

    1、服务范围

    本项目的邀标范围为装载机(中轴距、斗容量2.5~3.0立方、荷载5吨;符合国标标准,整机配置、标准臂、标准斗、空调、国Ⅲ及以上排放标准、加强型驱动桥), 包括装载机本体、运输、试车、培训、售后服务、维修保养等。

    2、服务内容

    1)中标供应商必须确保提供的产品应是原厂、原装、全新产品,各项技术参数指标应达到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以及采购文件的要求,应严格履行服务承诺,若  产品出现质量技术等问题,应更换合格的产品,并承担由此引起的延长交付使用的经济责任;

    2)中标合同签订之日起7日历天内装载机需供货到场,且到场当日完成试车,验收合格后交付使用;

    3)货物验收合格后免费质量保证期为1年(3000个工作小时)或以上,在免费质量保证期内如出现故障,中标供应商应免费提供咨询、维修服务,包括免费更换  零部件;

    4)质保期内货物一旦出现故障,中标供应商响应时间不超过1小时,检修技术人员应在2小时内到指定地点及时排除故障,如故障无法排除,中标供应商应负责  使用替代产品,其费用由中标供应商承担;

    5)质保期结束后,货物一旦出现故障,应提供维修所需的零配件,并派出检修技术人员在2小时内到指定地点对设备进行维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投标人;

    2)参加邀标活动前一年内,厂家或其负责人未因经营活动违法违规被县级以上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参加邀标活动前三年内,厂家或其负责人在经营活动中  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未被追究刑事责任。

    四、投标要求

    1、招标控制价:31万元。

    2、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天的17时00分前汇到(以收款银行实时对账单为准)招标人指定账户。

    收款单位名称:泉州市建筑产业化有限责任公司

    纳税人识别号:91350504MA31E12L7H

    开户行:兴业银行泉州分行

    账号:152300100100653211

    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壹万元人民币。

    3)投标保证金退还:中标公示结束之日起3日历天内无息退还。

      3、报价要求

    1)投标报价的编制应以招标文件中的招标内容和有关要求为依据,按照附件2:投标报价表的要求进行填报;

    2)报价中应包含装载机本体、运输、试车、培训、售后服务、维修保养等的综合费用;

    3)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提交资料

     投标时,投标单位须提供以下原件或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应加盖单位公章。

    1)投标单位需由法人代表本人或经法定代表人授权的委托人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见附件1)

    2)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投标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4)法人单位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5)投标报价表;(格式见附件2)

    6)提供详细的设备参数清单,含规格型号、品牌、参数等信息;(格式见附件3)

    7)提供对本项目的售后服务承诺函;

    8)提供评标细则各项评分标准需要的证明资料。

    注:以上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投标人)公章,投标格式应按要求盖章签字,封口加贴封条并盖章。

    五、性能及参数要求

    1、外观尺寸、配置:中轴距、斗容量2.5~3.0立方、荷载5吨、整机配置、标准臂、标准斗、空调;

    2、发动机:额定转速2000r/min或以上,国Ⅲ及以上排放标准;

    3、驱动桥:加强型驱动桥;

    4、卸载高度:3.1m以上;

    5、技术参数:整机重量15800kg、最大牵引力≥155KN、最大崛起力≥165KN。

    六、评标办法

    以综合评标法进行评比,原则上评分最高的投标人中标(见附件4:评标细则)。

    七、其他要求

    1、投标人应响应我司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

    2、中标方应开具合同金额100%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投标人须响应招标人《采购合同》相关条款内容,中标公示期为3日历天,中标公示后3日历天内与我司完成合同签订工作,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中标人的中标  资格;(见附件5:采购合同)

    4、投标人必须响应招标人《廉洁条款》中的相关条款内容,与合同同时签订,作为该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见附件6:廉洁条款)

    八、参加投标时间、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8年7月27日上午9:00时(北京时间)前将书面投标资料(详第四点投标要求中的第4点提交资料)送到招标人处,逾期将不予接受。在投标截止时  当场进行开标。

    地址:泉州市洛江区安平路9号(方圆建设大厦A栋202室)。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泉州市建筑产业化有限责任公司

      址:泉州市洛江区安平路9号(方圆建设大厦A栋202室)

    联系人:周德标、郭宇行、黄师、林萍萍     

    联系电话:0595-29881115 

相关附件: 附件1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doc 附件2投标报价表.doc 附件3设备参数清单表.doc 附件4评标细则.doc 附件5洛江基地(一期)装载机(中轴距、斗容量2.5~3.0立方、荷载5吨)采购合同.doc 附件6项目采购廉洁条款.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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