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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建议
投诉建议填写须知
  • 一、泉房通服务平台受理范围:
  • “泉房通”平台接收用户对该平台住房交易的投诉建议,但反映以下内容的诉求件不在受理范围内:
  • (一)申请者请完整、详细填写相关申诉表单,不得遗漏每一项,否则不予处理,完成申诉后请耐心等候,按管理人员受理;
  • (二)资料不齐的,理由不充分的申请,反复提交将不予处理;
  • (三)出于媒体舆论监督属性,并非所有申请都受理,请谅解;
  • (四)违反宪法和法律法规规定的;
  • (五)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
  • (六)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 (七)申请仅涉及泄露个人隐私、造谣、诽谤、严重人身攻击、广告及其他非法信息内容的投诉申请,除此之外一概不予受理。
  • (八)反映非本平台管辖范围内事项的;
  • (九)所反映问题的处理部门尚未接入泉房通平台的;
  • (十)维护自身权益的诉求件未提供实名和联系方式无法核实或诉求不清、无具体诉求内容的。
  • 二、诉求件处理流程:
  • 用户发送诉求件→“泉房通”平台转发诉求件给泉州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运营有限公司→泉州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运营有限公司将诉求件批转给处理科室→科室处理诉求件→科室回复意见发布→用户凭验证码和诉求件编号查询回复意见。
  • 三、诉求件办理时限:
  • “泉房通”平台接收用户诉求件类型分为投诉、建议,办理时限为: 自处理单位接收诉求件之日起20个工作日(含第20个工作日)内。
  • 四、注意事项:
  • 1、请用户保存好诉求件编号及验证码,以便查询办理结果。
  • 2、请市民留下真实联系方式,以便各单位在办理过程中进一步了解情况,市民的IP地址和邮箱地址将受到保护。
  • 3、用户需承担因您的诉求件内容而直接或间接引起的法律责任。
  • 4、请您在发表诉求时务必使用文明用语。对于含有不文明用语的诉求件,“泉房通”平台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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