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华洋滞洪区丰泽段房屋动迁服务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9-07-16   来源:丰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43104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西华洋滞洪区丰泽段房屋动迁服务,招标人为 丰泽区西华洋滞洪片区征迁工作指挥部,资金来源:自筹,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泉州市嘉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 公开 招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西华洋滞洪区丰泽段房屋动迁服务

2.2项目地点:丰泽区西华洋滞洪片

2.3招标范围:本项目征收范围:霞美社区的大乡、小乡、下埔林自然村、霞美车头寅自然村、招联社区井山、京塘自然村、招贤社区曾坑自然村内的建筑物及附属物,征收总面积约118.24万平方米,具体以实际委托动迁工作任务为准。

2.4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分为3个标段,第1标段为企业动迁,动迁面积约70.1万平方米;第2标段民宅动迁1、2组,动迁面积约26.76万平方米,动迁范围:霞美社区的大乡、小乡、下埔林自然村;第3标段为民宅动迁3、4组,动迁面积约21.38万平方米,动迁范围:霞美车头寅自然村、招联社区井山、京塘自然村、招贤社区曾坑自然村。投标人可同时参与三个标段投标,但只能中标一个标段。    

2.5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①中标人应负责协助招标人办理征收补偿安置有关法律手续,包括草拟征收补偿安置实施方案、征收决定及公告,下达通知书等工作。②中标人在征收过程中要负责提供有关法律咨询及征收补偿方案的解释,负责征收补偿安置文书等工作。③中标人要负责协助招标人办理征收补偿过程中的补偿计算、证据保全及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等工作。④中标人要负责协助招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征收范围内被征收人签订安置补偿协议工作及被征收房屋搬迁腾空工作,负责将分户补偿情况进行公示。⑤中标人要负责协助招标人做好腾空房屋的验收及封房工作并协助做好水、电表的销户工作。⑥中标人要负责协助招标人做好被征收房屋的面积和基建年限、附属物和用地审批手续及权属核对工作。⑦中标人要负责督促房屋拆除工作。⑧中标人要负责安置房的选房安置工作。⑨中标人要负责档案资料管理工作。⑩中标人要承担印制宣传材料、《征收方案》、《协议书》等文书费用及宣传用品的材料费用。

2.6服务期限:从项目启动至项目征收、安置工作全部结束。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须持有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公司在泉州市行政区域内注册并有效存续,具有独立法人的资格;

3.2持有合格有效的福建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备案证书;

3.3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4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4.获取招标文件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716830分至20197221800分到 泉州市丰泽区大山边路71号<广汽丰田汇京大坪山店边> 招标代理公司获取招标文件等资料,本次招标共分三个标段,需分别对三个标段进行报名。每标段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5.评标办法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随机抽取中标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金额为贰万元人民币(可投三个标段),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以现金形式提交,将投标保证金用信封密封并在信封封面注明投标人单位名称,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开标结束后当场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后五日内退还。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人应于2019 730 09:30 (北京时间)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到泉州市丰泽区大山边路71号<广汽丰田汇京大坪山店边>(泉州市嘉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室),逾期将不予接受。递交投标文件时应出示本项目“工程交易登记卡”原件,未出示“工程交易登记卡”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8. 开标时间:2019 730 09:30  (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泉州市嘉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泉州市丰泽区大山边路71号)。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丰泽区人民政府信息网(http://www.qzfz.gov.cn上发布

招标人: 丰泽区西华洋滞洪片区征迁工作指挥部    

地址:丰泽区   邮编:362000

电话:15375818895  

联系人:黄先生、粱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 泉州市嘉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泉州市丰泽区大山边路71号 ,邮编:362000 

电话:0595-22795666传真:0595-22512088

联系人:   小许 、小林

 

2019年 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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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19-07-16    来源:丰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43104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西华洋滞洪区丰泽段房屋动迁服务,招标人为 丰泽区西华洋滞洪片区征迁工作指挥部,资金来源:自筹,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泉州市嘉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 公开 招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西华洋滞洪区丰泽段房屋动迁服务

    2.2项目地点:丰泽区西华洋滞洪片

    2.3招标范围:本项目征收范围:霞美社区的大乡、小乡、下埔林自然村、霞美车头寅自然村、招联社区井山、京塘自然村、招贤社区曾坑自然村内的建筑物及附属物,征收总面积约118.24万平方米,具体以实际委托动迁工作任务为准。

    2.4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分为3个标段,第1标段为企业动迁,动迁面积约70.1万平方米;第2标段民宅动迁1、2组,动迁面积约26.76万平方米,动迁范围:霞美社区的大乡、小乡、下埔林自然村;第3标段为民宅动迁3、4组,动迁面积约21.38万平方米,动迁范围:霞美车头寅自然村、招联社区井山、京塘自然村、招贤社区曾坑自然村。投标人可同时参与三个标段投标,但只能中标一个标段。    

    2.5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①中标人应负责协助招标人办理征收补偿安置有关法律手续,包括草拟征收补偿安置实施方案、征收决定及公告,下达通知书等工作。②中标人在征收过程中要负责提供有关法律咨询及征收补偿方案的解释,负责征收补偿安置文书等工作。③中标人要负责协助招标人办理征收补偿过程中的补偿计算、证据保全及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等工作。④中标人要负责协助招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征收范围内被征收人签订安置补偿协议工作及被征收房屋搬迁腾空工作,负责将分户补偿情况进行公示。⑤中标人要负责协助招标人做好腾空房屋的验收及封房工作并协助做好水、电表的销户工作。⑥中标人要负责协助招标人做好被征收房屋的面积和基建年限、附属物和用地审批手续及权属核对工作。⑦中标人要负责督促房屋拆除工作。⑧中标人要负责安置房的选房安置工作。⑨中标人要负责档案资料管理工作。⑩中标人要承担印制宣传材料、《征收方案》、《协议书》等文书费用及宣传用品的材料费用。

    2.6服务期限:从项目启动至项目征收、安置工作全部结束。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须持有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公司在泉州市行政区域内注册并有效存续,具有独立法人的资格;

    3.2持有合格有效的福建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备案证书;

    3.3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4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4.获取招标文件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716830分至20197221800分到 泉州市丰泽区大山边路71号<广汽丰田汇京大坪山店边> 招标代理公司获取招标文件等资料,本次招标共分三个标段,需分别对三个标段进行报名。每标段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5.评标办法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随机抽取中标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金额为贰万元人民币(可投三个标段),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以现金形式提交,将投标保证金用信封密封并在信封封面注明投标人单位名称,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开标结束后当场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后五日内退还。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人应于2019 730 09:30 (北京时间)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到泉州市丰泽区大山边路71号<广汽丰田汇京大坪山店边>(泉州市嘉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室),逾期将不予接受。递交投标文件时应出示本项目“工程交易登记卡”原件,未出示“工程交易登记卡”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8. 开标时间:2019 730 09:30  (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泉州市嘉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泉州市丰泽区大山边路71号)。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丰泽区人民政府信息网(http://www.qzfz.gov.cn上发布

    招标人: 丰泽区西华洋滞洪片区征迁工作指挥部    

    地址:丰泽区   邮编:362000

    电话:15375818895  

    联系人:黄先生、粱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 泉州市嘉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泉州市丰泽区大山边路71号 ,邮编:362000 

    电话:0595-22795666传真:0595-22512088

    联系人:   小许 、小林

     

    2019年 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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