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层次人才刚需购房通道已经开启啦!
发布时间:2019-07-19 来源:原创 浏览次数:62577
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启动高层次人才刚需购房申请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泉州开发区国土规划建设局、党务工作部,泉州台商投资区规划建设与交通运输局、党群工作部:
根据《泉州市鼓励产业急需高校毕业生来泉就业创业实施意见(试行)》(泉政办〔2019〕23号)、《泉州市高层次人才在中心市区刚需购房实施方案》(泉建房〔2019〕49号)要求,落实我市高层次人才在中心市区刚需购房政策,定于2019年7月17日起启动高层次人才刚需购房申请工作。高层次人才可关注“泉房通”网站房源公告,有购房意向的通过“泉房通”网站进行申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申请人需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
1.经认定为泉州市高层次人才(第一至第五层次人才)且在服务期内。
2.高层次人才家庭(以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为一个家庭,下同)在泉州市行政区域内(含县、县级市、区、管委会)无住房。
二、申请材料
1.高层次人才家庭成员户口簿(或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身份证;
2.高层次人才的婚姻关系证明(结婚证、离婚证、离婚生效文书、丧偶证明等);
3.高层次人才证;
4.申请人在职证明(需单位盖章,因特殊情况确无工作单位的无需提供)。
三、审核注意事项
因审核时间紧,请各县(市、区)高层次人才服务中心务必高度重视,在规定时间节点审核,确保高层次人才刚需购房工作顺利进行。
联系人:市住建局 林开钦 22178925
市人社局:吴兰娟222397
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启动高层次人才刚需购房申请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泉州开发区国土规划建设局、党务工作部,泉州台商投资区规划建设与交通运输局、党群工作部:
根据《泉州市鼓励产业急需高校毕业生来泉就业创业实施意见(试行)》(泉政办〔2019〕23号)、《泉州市高层次人才在中心市区刚需购房实施方案》(泉建房〔2019〕49号)要求,落实我市高层次人才在中心市区刚需购房政策,定于2019年7月17日起启动高层次人才刚需购房申请工作。高层次人才可关注“泉房通”网站房源公告,有购房意向的通过“泉房通”网站进行申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申请人需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
1.经认定为泉州市高层次人才(第一至第五层次人才)且在服务期内。
2.高层次人才家庭(以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为一个家庭,下同)在泉州市行政区域内(含县、县级市、区、管委会)无住房。
二、申请材料
1.高层次人才家庭成员户口簿(或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身份证;
2.高层次人才的婚姻关系证明(结婚证、离婚证、离婚生效文书、丧偶证明等);
3.高层次人才证;
4.申请人在职证明(需单位盖章,因特殊情况确无工作单位的无需提供)。
三、审核注意事项
因审核时间紧,请各县(市、区)高层次人才服务中心务必高度重视,在规定时间节点审核,确保高层次人才刚需购房工作顺利进行。
联系人:市住建局 林开钦 22178925
市人社局:吴兰娟2223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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