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问一答:政府在房屋征收中鼓励被征收人选择货币补偿有哪些措施?

发布时间:2016-02-02   来源:原创   浏览次数:43685

政府在房屋征收中鼓励被征收人选择货币补偿有哪些措施?

      (一)合理确定货币补偿价格。被征收房屋货币补偿总额包括被征收房屋价值补偿、被征收人搬迁补偿、临时安置补偿及相关奖励款项等。被征收房屋价值由选定的有资质的房地产估价机构依法评估确定。

      (二)建立完善的房地产评估案例库制度。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组织建立房地产评估案例库,完善房屋评估基础资料。

      (三)加大货币补偿方式的奖励力度。

      1.对在签约期限内签订协议并搬迁的被征收人,房屋征收部门可以给予每产权户最高5万元(公寓型住宅每产权户最高3万)的按期搬迁奖励。“产权户”的认定标准以有效的土地使用权契证或房屋所有权契证为计户依据。

      2.对在签约期限内全部选择货币补偿方式、签订协议并搬迁的被征收人,房屋征收部门可以给予每平方米不超过被征收住宅房屋评估价值单价20%的货币补偿方式奖励;被征收房屋属非住宅房屋的,房屋征收部门可以给予每平方米不超过被征收非住宅房屋评估价值10%的货币补偿方式奖励。具体奖励幅度由市、区人民政府根据各自房屋征收项目的区位和实际情况自行制定。

      (四)加大对被征收人购房自住的扶助力度。选择货币补偿的被征收人,自领取房屋征收补偿款并在房屋征收决定规定的签约期限届满之日起2年内选择购买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运营有限公司所统筹的房源,可以凭购房合同向房屋征收部门申请购房补助,购房补助标准为被征收房屋每平方米价值补偿单价的10%×新购商品住房建筑面积(新购商品住房建筑面积若超过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以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计算)。

      (五)对被征收人购房自住加强信贷支持。被征收人全部选择货币补偿的,其获得的货币补偿款不足以购买普通自住住房而需申请贷款的,除有未结清的住房按揭贷款外,不论其名下有几套房产,均享受首套房信贷政策优惠。各商业银行应当加快受理、审批,优先予以放款。

      (六)对被征收人购房自住给予契税优惠。被征收人在签订货币补偿协议后,重新购置普通住房自住的,并且购房成交价格不超过货币补偿的,对新购房屋免征契税;购房成交价格超过货币补偿的,对差价部分按规定征收契税。

      (七)切实解决被征收人直系(孙)子女入学入托事宜。选择货币补偿的被征收人,自房屋征收决定规定的签约期限届满之日起5年内,可以凭房屋征收补偿协议办理其直系(孙)子女在原被征收房屋所在片区的公办初中、小学、幼儿园入学入托等事宜,市、区人民政府应当优先予以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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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合理确定货币补偿价格。被征收房屋货币补偿总额包括被征收房屋价值补偿、被征收人搬迁补偿、临时安置补偿及相关奖励款项等。被征收房屋价值由选定的有资质的房地产估价机构依法评估确定。

          (二)建立完善的房地产评估案例库制度。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组织建立房地产评估案例库,完善房屋评估基础资料。

          (三)加大货币补偿方式的奖励力度。

          1.对在签约期限内签订协议并搬迁的被征收人,房屋征收部门可以给予每产权户最高5万元(公寓型住宅每产权户最高3万)的按期搬迁奖励。“产权户”的认定标准以有效的土地使用权契证或房屋所有权契证为计户依据。

          2.对在签约期限内全部选择货币补偿方式、签订协议并搬迁的被征收人,房屋征收部门可以给予每平方米不超过被征收住宅房屋评估价值单价20%的货币补偿方式奖励;被征收房屋属非住宅房屋的,房屋征收部门可以给予每平方米不超过被征收非住宅房屋评估价值10%的货币补偿方式奖励。具体奖励幅度由市、区人民政府根据各自房屋征收项目的区位和实际情况自行制定。

          (四)加大对被征收人购房自住的扶助力度。选择货币补偿的被征收人,自领取房屋征收补偿款并在房屋征收决定规定的签约期限届满之日起2年内选择购买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运营有限公司所统筹的房源,可以凭购房合同向房屋征收部门申请购房补助,购房补助标准为被征收房屋每平方米价值补偿单价的10%×新购商品住房建筑面积(新购商品住房建筑面积若超过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以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计算)。

          (五)对被征收人购房自住加强信贷支持。被征收人全部选择货币补偿的,其获得的货币补偿款不足以购买普通自住住房而需申请贷款的,除有未结清的住房按揭贷款外,不论其名下有几套房产,均享受首套房信贷政策优惠。各商业银行应当加快受理、审批,优先予以放款。

          (六)对被征收人购房自住给予契税优惠。被征收人在签订货币补偿协议后,重新购置普通住房自住的,并且购房成交价格不超过货币补偿的,对新购房屋免征契税;购房成交价格超过货币补偿的,对差价部分按规定征收契税。

          (七)切实解决被征收人直系(孙)子女入学入托事宜。选择货币补偿的被征收人,自房屋征收决定规定的签约期限届满之日起5年内,可以凭房屋征收补偿协议办理其直系(孙)子女在原被征收房屋所在片区的公办初中、小学、幼儿园入学入托等事宜,市、区人民政府应当优先予以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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